岐山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 |
[ 来源: | 作者:zfw | 发布时间:2015-10-31 | 浏览:3113次 ] |
一、岐山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岐山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
1、根据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协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和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岐山县委政法委的决算单位构成
岐山县委政法委2014年部门决算为县委政法委本级
二、岐山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说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岐山县委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617410.15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1617410.15元,包括:基本支出1617410.15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092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9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9588.65万元。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410.15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作资福利支出:600921.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59588.65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900元
(可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说明其金额、反映的主要业务事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1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元,其中: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县督导检查等,涉及13批次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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