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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推行公务自行车的实践与思考

[ 来源: | 作者:zfw | 发布时间:2013-12-08 | 浏览:1951次 ]

岐山县检察院的10辆公务自行车从5月20日投入使用以来,已经有将近6个月时间,目前,骑公务自行车外出办案办事在该院已蔚然成风,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检察日报》、《陕西日报》《华商报》《宝鸡日报》以及新华网、正义网等媒体都做了报道,人民群众交口称赞,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和充分肯定。

一、为什么要推行公务自行车

(一)推广公务自行车是客观实际的需要。岐山检察院原来的办公地点位于县城凤鸣西路5号,与县法院在同一个院子里,与县公安局毗邻而居,与县委、人大等部门的距离也在100米范围之内。2004年初,全国检察机关开始了“两房”建设,岐山县检察院抓住机遇,在县城北环路西段选址修建了现在使用的办公大楼和附属楼。虽然办公条件获得了彻底的改善,但一个新问题又摆在了面前。干警外出办公办案,尤其是去县委、人大、公安局和法院的距离都在1000米以上,还有平时联系工作的其他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则距离更远。派汽车外出,一则派车手续严格,需要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办公室备案;二来县城凤鸣东路和西路实行单行,而联系工作密切的单位大多在凤鸣西路办公,原本1000米的距离一绕行就变成了2000米甚至更多。加之县城机动车增加迅速,停车位紧张,汽车的外出停放也比较麻烦。而步行又距离偏远,一般需要20至30分钟,外出办一件事,一个来回,便耗去了中午的一大半时间,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加之每天取送文件、案卷、看守所问人来回十几趟,公车使用频率大幅上升,造成公车支出急剧增加。在“派车不划算、步行又偏远”的情况下,公务自行车便捷、灵活、高效的作用便可以充分体现。

(二)推广公务自行车是转变作风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要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并就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和群众的联系最密切、最广泛,检察干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决定着检察机关的形象。短短的距离,派上制式警车,频繁进出,容易使群众在心理上产生错觉。个别干警有时甚至开“特权车”、“霸道车”,群众反响强烈。去年某政法单位的制式车辆在凤鸣西路逆行,就曾在百度—岐山贴吧上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评论。岐山县检察院转变作风就从“行”上入手,进而再通过严格规范办案、热情文明接访、“廉政灶”公务接待等一系列举措,让人民群众看到检察机关切切实实的转变。

(三)推广公务自行车是密切检民关系的需要。密切检民关系不是我们如何说,而是要看我们如何做。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土炕头坐的少了,我们和人民群众的距离远了;大碗茶喝的少了,我们和人民群众的感情浅了。”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期,检察机关一直使用自行车外出办公办案,“张大爷,最近好吗?”“李婶,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忙吗?”随口的一句招呼,让大家倍感亲切。随着检察机关装备的改善,原来的自行车都“退役”了,取而代之的是清一色的制式警车,在极大的方便办公办案的同时,无形中在物理空间和感情沟通上拉开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我们在下乡的时候,就曾碰见老百姓说:“你们的警车一来,就让我们望而生畏。”我们就是要通过推广使用公务自行车逐步改变这一状况,使人民群众理解我们不只是政法机关,我们还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我们不仅仅打击犯罪,我们更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如何推行公务自行车

(一)按每个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发。目前,岐山县检察院共有10个内设部门,按照工作性质和有关法律规定,我们给公诉科配备了3辆公务自行车、侦监科、办公室2辆公务自行车,民行科、控申科、政工科各1辆公务自行车。考虑到反贪局、反渎局和预防科的工作性质,配备公务自行车反而不利于工作,因此给上述三部门没有配备。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干警反响良好。以后,我们还会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确保公务自行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明确规定公务自行车的使用范围。在公务自行车的适用范围上,我们明确规定:除了极端天气和处理机要工作外,干警外出办公办案5公里范围内原则都将使用公务自行车。极端天气指大风、大雾、大雪以及降雨等自然状况,这种情况下使用不但不利于工作,还可能出现其他意外事件。机要工作要考虑保密,骑公务自行车去,虽然可以,但是会给工作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难度。当然,这只是一个基本规定,最终的决定和使用权利在每一名干警手中,干警的身体状况也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

(三)增加了许多人性化设计便于使用。为了便于使用,我们在公务自行车在细节上也作了很多设计,在车前面安装了造型独特的文件箱,并设置了密码锁,方便干警外出时存放案卷等文书资料,在车头上还设计了升降式雨伞架。此外,每辆自行车还配备了一个针式打气筒,便于车胎出现问题时应急使用。此外,我们还统一设计了检察标识,贴在了公务自行车前方,统一编号,在院内的车棚内开设了专门的公务自行车停放区域,并配备了常用的维修工具,一些小问题不出院子就可以立即解决。

三、推行公务自行车的收获

(一)使用公务自行车成为了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目前,骑公务自行车出行成为了大家的共识,政工科、办公室区县委、人大取送文件,各业务部门外出报送资料、询问讯问,谁需要外出,从科室内勤处领来钥匙,骑上就走,特别方便。就像办公室侯睿婷说的:“骑自行车说走就走,既节能减排,也锻炼了身体,何乐而不为!”公诉科秦永刚也表示:“有时骑车路上遇到群众有问题咨询,只要一‘招手’,我们就下来与他边走边聊,很快就能把他们的矛盾和问题化解了。”现在,干警外出,骑上公务自行车,呼吸新鲜的空气,沐浴温暖的阳光,既可以让紧张的大脑得到休息,又可以方便快捷的办理公务,轻松惬意。同时,干警骑着统一配备的“检察”字样标识的公务自行车,深入社区、村组、田间地头,与群众交谈,宣讲法律,办理案件,也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使用公务自行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检察干警骑车办案,访民情,接地气,村民们觉得亲。凤鸣镇北杨村村委会主任张乃军在接受《宝鸡日报》记者采访的时候说,北杨村离县城有 3公里左右,自从岐山县检察院给检察官们配上自行车后,村里只要有法律方面的事,检察官总是骑自行车来到村民身边,为大家解决。“骑自行车虽然比不上开车快,但他们从来都没有耽搁事。说实话,检察官能放下身段,走到我们群众中,让我们感到很欣慰!”在我们九月初下乡开展“两率一度”大宣传的时候,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激动地说:“你们能骑自行车下乡,是我觉得干部的好作风又回来了,我们就喜欢这样的干部。”有一次,在岐山县城做生意的王某在街道上遇见了几个骑自行车的检察官。“当时我觉得很奇怪,检察官骑着自行车干啥去?”他便将检察官拦了下来,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上前咨询。一名检察官告诉他,他们骑车准备去办案,如果有啥问题,他们也可以解答。于是,王某就将遇到的几个法律问题告诉了检察官,经过检察官的一番分析,王某的心结终于解开了10月10日《陕西日报》以《5公里范围内不再派公车 在接地气中感受作风转变----岐山检察官骑车去办案》做了报道后,《检察日报》、《宝鸡日报》等媒体纷纷跟进采访报道,在全县乃至全市引起了轰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虢维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付杰均给予了充分肯定,付杰部长还将其做为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上的一个话题,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

(三)使用公务自行车减少了公务出行的经费支出。公务自行车的使用不但绿色节俭、方便快捷,还杜绝了警车满街跑的不良现象。岐山县检察院负责财务的同志算了一笔账,每月全院干警公务外出骑行办公平均超过,300人(次),每次按8公里,可节约燃油0.8升,仅公务车油料一项便可节约 250升左右,加上车辆损耗,每月节约资金将近3000多元,一年下来要节约资金 3.5万元,有效地降低了公务出行费用。此举也降低了驾驶人员的劳动强度,使他们可以全神贯注,确保长距离公差的出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