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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 来源: | 作者:zfw | 发布时间:2015-05-14 | 浏览:1990次 ]

54是全国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县法院提早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工作有序展开。截止57日,共登记立案42件,其中民事案件30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自诉案件4件、执行案件7件,均做到了现场办理。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法院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并组织立案庭工作人员参加省上业务培训,提高适应新变化的能力。院党组对立案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不受任何干预,及时予以立案登记。二是严格按程序立案登记。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要求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文书。三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立案登记制各项措施,建设以立案登记为主,以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查询、材料收转、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简易案件速裁等服务功能为辅的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开通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立案服务功能,方便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