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岐山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
[ 来源: | 作者:zfw | 发布时间:2016-03-02 | 浏览:3131次 ]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协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和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岐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2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3人。现设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政工室、执法监督室,6个内设股室。 三、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中共岐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为1673590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1673590。 2016年,中共岐山县委政法委员会支出预算为167359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59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52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1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604元;项目支出535000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35000元。 项目用途: 1、综合治理及创平435000元,主要用于在综治、创平工作中的检查考核和奖惩以及印制宣传册、宣传彩页、制作喷绘、宣传条幅等,并每年给每个镇一定数额的综治创平维稳经费补助。 2、“两率一度”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在“两率一度”工作中印制宣传册、宣传彩页、制作喷绘、宣传条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