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 |
[ 来源: | 作者:118ss | 发布时间:2019-05-07 | 浏览:1753次 ] |
5月6日,岐山县委、县政府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动员大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安排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具体开展四项行动:一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攻坚行动。坚持全面宣传和突出重点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格局,努力营造依法打击扫黑除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二是开展线索核查处理攻坚行动。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三有一无核查要求” “实名举报人见面反馈”等硬性规定,特别是对群众观反复举报不认可核查结论的线索,及时启动核查结论复审审查机制,同时要加快举报奖励制度兑现,最大限度的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开展案件办理攻坚行动。统筹纪委监委、组织和政法各部门合力攻坚,从加快办案节奏,彻底“打财断血”和 发力打“伞”破“网”等三个方面强化举措,集中突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摧毁一批黑恶犯罪团伙,及时公布集中攻坚战果,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开展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从建强基层组织、开展行业整顿和狠抓乱点整治等三方面入手,对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多轮次的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限期整治等多重措施,把全县9个镇治安混乱复杂区域列为整治重点集中攻坚,从根本上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县委常委纪委监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等县级领导,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镇党委书记、分管镇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县级政法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全县治安乱点村党组织书记,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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