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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迅速传达学习市委政法委员(扩大)会议精神

[ 来源: | 作者:118ss | 发布时间:2014-01-09 | 浏览:1905次 ]

1月8日下午两点,岐山县委政法委组织县级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政法委全体干部召开政法委员(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虢维章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并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要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和县委十六届六次全委会精神的热潮,政法各单位要带头学习,措施切实可行,县委政法委将对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实践、用心领悟,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深化理论,更好的指导和统领具体工作,以学习促工作。

二是全力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年末岁尾,人员流动加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和谐过好春节,要落实 “一把手”安全、信访、稳定责任,制定节日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证全天在岗在班,保持信息畅通,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提供人力保障。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电和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实行挂牌跟踪督办,节日期间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并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春节临近,各方诉求集中表达,为此,政法各部门要深入排查化解涉稳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老难信访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及时化解,杜绝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和控制工作。一旦发现苗头,要立即、果断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升级。加强涉稳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做到不离视线,不托管失控。

四是强化领导责任,严格执各项制度。政法各部门要恪守纪律作风红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发对浪费条例”,公安干警“三条纪律”、法官“十个不准”、检察官“八条禁令”,市委“十个不准”和市委政法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等纪律规定。治“庸”治“浮”治“懒”治“散”,领导班子要带头落实,做出表率。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张贴文明用语提示标语,制作机关内部工作状态公示栏,上墙公示工作人员去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政法各部门要对2013年全年工作开展一次回头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重点分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感受强烈的重要问题。着力破解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安问题、破解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破解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全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六是要在工作上再创新。要认真研读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市县全委会精神,在分析总结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创平工作、综治工作、维稳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创新思路,实现思想创新和理论创新,带动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政法微博,平安短剧的影响力,以文化创平促进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综合把握领导、协调、服务三项职能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基层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摸排和化解,推进各项严打整治工作,确保2014年有一个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